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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文化政务 / 行政许可 |
个体演员职业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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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局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6周岁的公民
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见附件)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证明其表演技能的材料。
办理程序:

办结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承办部门:河北区文化局
联 系 人:袁 胜 利
联系电话:26290224
办事地点:河北区昆纬路39号
投诉电话:2629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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