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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文化政务 / 行政许可 |
网吧变更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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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局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019号;
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
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现有场所
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见附件)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1.申请书载明变更的具体情况;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资金信用证明;
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6.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办理程序:

办结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承办部门:河北区文化局
联 系 人:袁 胜 利
联系电话:26290224
办事地点:河北区昆纬路39号
投诉电话:2629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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