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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文物管理所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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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文物管理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气设备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国务院文件第412号令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1.申请书
2.保护措施说明报告
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没有数量限制
六、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略)
申请书文本请通过网上或触摸屏查阅,申请书示范文本请到现场查阅。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书面申请;
2.工程方案;
3.文物保护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理程序
受理——踏勘——批准
十、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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